9.19.2011

以癢止癢?!





江湖上,沒有任何女性不能被工具化,很遺憾,卻也像不能戳破的謊言。



許多大哥的真女人,隨著外界注目的眼光,養成了包容力,苦往肚裡吞,視而不見的結果,社會給予掌聲,恐怕失去的自我,再也找不回來。男女情感在這個運作邏輯,殘酷多過於愛情,現實取代了當初的價值,悲慘的是:人往往越活越倒退,反省常常留來嘀咕嘀咕。



的確,我生平最恨自己不乾淨,然後說別人髒,一堆偽善者相互褒揚或者批判都是屁眼瞪屁眼。就知覺來看,真的搞不清楚戳這些眼,會痛還是爽?!



昨晚,聽到某些人把台語當作粗鄙的象徵,受不了的當下,緩緩地用英語耐心的解釋,在這個島上,有這樣的心態,絕對不是優雅的表現,我樂於當這樣的打手。






對於把飲食當作生命唯一慾望的人,需要共謀、共犯結構,這真的是個樂趣。關於分享,是個美德,如果是分配,當然是權力的象徵,因此,在每次的大口吃肉,大口飲酒,大口嚼檳榔,除了自得其樂的情形外,你可以觀看那是怎麼一回事。



回到港都的這些年,到了這個時節,在游泳池最快樂了。



享受在水裡的孤獨寂寥,黝黑的皮膚到了極限,身上的白內褲轉為肉色,空氣由熱轉涼,水溫恰恰相反。



可愛的植物們,經過前一段時間的快速伸展,開始也曉得稍稍喘口氣。



抱歉了,螃蟹與龍蝦們,去怪秋意吧~~



以殺止殺?!






港都的兄弟有武勇。



不屬於台北、台中的勇武脈絡,在東南亞發展屬於南台灣固有的文化。要去砍殺嗎?太殘忍;要去博心機嗎?太複雜。那屬於光明的、陰暗的氛圍,都不太適合。矛盾化的情結,於心何忍與不忍都交錯在一起。



陰暗的運行,恰好是光明的,磊落的行徑,線條清楚的規則,刀影光錯,板機發動,江湖上,沒有是非,不論動機。循著到底是什麼邏輯,也沒有。背負著殺與不殺,都被批判。究竟是老大說了算,歷史詮釋,不夠大尾,很難去論斷成熟的環境,不成熟的殺機。



港都的姊妹有柔情。



伴隨著男人的一生,鬥爭的對象往往是姊妹。那是個姊妹相殘的故事,也是個姊妹共處的故事。悲慘的處處,分辨的到底是姊妹還是敵人,往往透過男人的差別心而有所決斷。暗黑之地,我們看到的是毀容或者難以辨識的面貌,光明之地,我們看到的是姊妹相稱,和樂融融。



這是個兄弟相殘或是相互扶持的年代,永遠相殘以自保,永遠扶持以自沫。(待續)


4.04.2011

I Just Didn't Do It!




好幾個朋友在一年前跟我提到這部片,直到今日,我才斷斷續續地看完。

畢竟是電影,硬要從兩個制度面作比較,相當穿鑿附會。但從司法中來看被告的角色,其實是大同小異的。

劇中每個角色,所敘述的故事情節,並非編劇想像,而是實際處在每個司法環節,這個真實性,著實令人訝異。就好比在社會上的各行各業,提到「使命」,虛偽的程度,讓人不敢恭維。

挖掘真相、追求公平,這類學校教的事,如果拿到江湖上說嘴,聽到的人還予以相信,那除了天真,就只剩下愚蠢。難怪,最後只有男主角可以證明:「法官是錯的。」

審判人的不是神,還是人。

擔心受到制度嘲弄的集體出口,就是神。這不是迷信,而是作為人的侷限。當人在離譜的制度生存不下去的時候,要服膺這個制度找不到理由,要反抗這個制度找不到力量,宗教的包容與出世的思維,給人最有依靠的希望。

在「獵巫」的環境裡,真的是集體墮落,表演與「去表演」同樣受到譴責。相信司法正義與否?!憑藉的不是制度、證據,而是運氣,那又回歸到神學的範疇。的確,從人的歷史來看,進步永遠是緩慢的。

當我們追求什麼都不一樣的同時,卻邁向什麼都一樣。

2.26.2011

秒殺?扼殺?!




「啪~啪~啪~~」三個拍子。


在這個城市裡的移動,內心常常迴盪這樣的聲音。


平面的交通,從核心到邊陲,依序是汽車、機車、腳踏車、行人。

腦中沒這樣的順序,通常心裡不會聽到三拍子,轉折的音符。



「速差」是表象的結果,某個程度也反應心理狀態。



混淆這樣的操作邏輯,換來的會是機械式的粗暴回應,端視人手上的控制工具。例如,人、腳踏車,跑在機車、汽車的前面。又或者,汽車,跑在機車、腳踏車、行人的後面。


人在學習感覺統合的過程中,無疑的,在交通上也選擇了毀滅的大作戰。這是南北差距,也是方向的戰鬥,更是黃綠紅的大考驗。


在若干的城市裡,當速度超過一百公里的機車出現時,台灣飆車的集結,成為制度性的常態。有誰沒參加過這場暴走族-集體英雄本色的盛會呢?



沒人相信牛步化的大眾運輸,一如沒人相信被剝奪的民主。給一個交通的十字架,相信的永遠只是這群服膺這段利益的人民。



比較佩服的是虎口餘生的小動物們,早就適應了人類的規則,悠閒的過馬路,或者依賴著生物本能,飛奔於間不容髮。



學習「速差」,不但是融入群眾的大考驗,同時也是面對人性的大作戰!

1.18.2011

五分.五分..












進修一年多法律相關事務,真是個恐怖的經驗。





友人C,是個資深的法律人,他形容法學的訓練是『獵巫』的養成。





何為『獵巫』呢?



維基百科有一段文字,形容得十分貼切:






如果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那麼這當然證明她同魔鬼有來往;而如果她虔誠而舉止端莊,那麼她顯然是在偽裝,以便用自己的虔誠來轉移人們對她魔鬼來往和晚上參加巫魔會的懷疑。如果她在審問時顯得害怕,那麼她顯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馬腳。如果她相信自己無罪,保持鎮靜,那麼她無疑是有罪的:因為女巫們慣於恬不知恥地撒謊。如果她對向她提出的控告辯白,這證明她有罪;如果她由於對她提出的誣告極端可怕而恐懼絕望、垂頭喪氣,緘默不語,這已經是她有罪的直接證據。如果一個不幸的婦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轉眼睛,這意味著她正用眼睛來尋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滯、木然不動,這意味著她看見了自己的魔鬼,並正看著他。如果她發現有力量挺得住酷刑,這意味著魔鬼使她支撐得住,因此必須更嚴厲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罰下斷了氣,則意味著魔鬼讓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認,不洩露秘密。」



那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呢?





我還是相信幾年前的思考,但要做些調整:






我曾經花了好幾個月,念了幾十本書去理解這個字(justice),這個字的定義花了我博士班的前半年,那真是個白癡的行徑,在暴力面前,還在K書,你說可不可笑?!不過..這個字的定義卻花了人類多久的時間,甚至到了現在還在定義..簡單來說..台灣就在這些定義中大家盍各言爾志。」



這樣的集體暴力還在持續,管你是學者或是誰要言什麼志?都必須服膺在這個暴力的統治底下。





歷經了人身的禁錮,對於剝奪人身自由的草率處理,與預支性的刑罰,那不過是基本動作而已。隨之而來的社會輿論,與社會關係的恐懼性與現實性,那是另一種屬於「社會人」的剝奪。




這種人性上的道德審(說三道四的自命清高)與言論自由的箝制(說明巫並不汙,招致排山倒海的暴力反制),坦白講,在社會底層打滾,討生活的黑道養成,都相對具有社會公平正義。





一位重量級的法律人-法蘭克先生告訴我:「千萬別鐵齒的相信司法還有正義」,聽了真是悲哀啊!

12.28.2010

覺有情..






開始相信人隨著年紀漸增,與頑固的程度,成正比。


年紀小,是因為知覺的未啟發,頑固,可以視為頑皮稚嫩。

年紀老,知覺的疲乏,頑固,是視為與社會逐漸脫節的轉變過程。

那有沒有人從小一直頑固到老?


有可能。


生命中某些信仰的東西,如果與個性的結合,會發生這個存在。


比如說,S君從小就是好奇心十足,他的世界觀由此建立,即使年華老去,他還是相信,生命的動力在於好奇。


把好奇換成好勝(心強)、好吃(懒做)、好高(騖遠),或者好色,應該都成立。

另一種頑固,其實是個「變態」的過程。


面對自己討厭的事物,在不得已的理由下,要讓自己去接受、習慣,甚至可能以此為樂,到變成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別說歷史上、社會中,端視你周遭的人,許多都存在這樣的頑固。

還有種頑固,是麻痺。


面對變態的事物,選擇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絕口不提,無論是自我感覺好不好,都不是那麼重要。痛感神經失去後,要砍人或者被砍,與余何干??

最後一種頑固,是偽裝。


理性的偽裝是標舉大旗,以殺止殺。非理性的偽裝是獵巫,千錯萬錯,都是女巫的錯,黑人的錯,反正抹黑、糊賽,「乎伊係」就對了。

頑固是世道中很重要的一個部分。

民主的社會中,取得政權不是靠打仗,而是靠選票。這樣的型態,主流的社會結構與結構的邊緣,會共時的存在。

很有趣。

有智(不是志)之士所憑藉的舞台是由失智人士所搭起來的,就好比日本幕府在幕末的維繫是依靠新選組的失智行為。

很諷刺。


曾經在冬天洗冷水澡,觀看人體冒煙的情形。


都是在昔日的高雄縣,一個是當兵時期,另一個則是在去年進修的時期。人的基本體溫約在37度左右,能夠冒煙,在物理世界裡,不是那麼難理解,但在屬於人的現實社會中,就很難去理解。

12.1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