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剝奪空間的自由,肉體剩下唯一的功能是維持運轉,純粹生物機能,欄牧業最終的結果是屠宰,滿是人的所需,雖然現在也是為了滿足人的所需,還是有活生生被閹的感覺,但其實又有限度的開放通訊,這樣的規則與懲罰,不由得帶出另一個概念,也就是時間的剝奪,兩者缺一不可,合則對生命的剝奪才算完整,通常這裡的時間單位為司法計算單位,比如說偵查期間四個月,就是收押時間,當然如要加碼,則必須賦予司法上的要件,這裡比較常見的是借提,是兩個月一期,因此,計算方式與文明產物日昝,或者近代發明的時鐘完全不同,如要探究來源,不妨走趟大英博物館,還是其他的刑罰考究,總之這與比較熟悉的部隊文化、數饅頭等,相當大的差異,所以,宗教裡的時間觀念更加受用,人生一瞬,換算成宇宙裡的光年,那更是渺小,這裡所度過的時光令人堪慰。
給一麟
想給你寄明信片,但很顯然的,這裡沒有,每次在放屁看到的明信片都是從遙遠的他鄉寄來的,從這麼近的“高雄”寄給你,卻是很遙遠的,至少“它”所通過的關卡,恐怕沒這麼自由!
今天正好是世界人權日,曾經在長榮大學帶過一年研究所關於這個主題,現在在這裡“見習”,滋味不同,這裡有這麼多社會問題的“果”,通常經過行政機關的處理,透過司法途徑的審理,把這些“果”集中於此,來獲得解決,貫穿於此的叫“法”,“罪與罰”是其命題,簡單講,從我的房間開始“貪污、殺人、偽造文書、販毒”叫罪,“十年、六年、三年、十八年”叫罰,至於為什麼犯了這些罪?誰是這些罰?罪等不等於這些罰?我不清楚,有沒有賞?倘若有,怎麼辦?這些“果”,是“果報”了嗎?社會問題就這樣被處理了嗎?恐怕,作為全職的見習者,得花時間想一想,世運的榮耀不歸於我,首先被關的是我,也算台灣的驕傲,未來,可能無法提供“越獄”的故事,不過,裡面的點點滴滴,會陸續紀錄……
嘉寶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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